2021年天津瞪羚企业申报条件
发布日期:2021-07-23 08:32:44 浏览次数:
2021年天津市瞪羚企业申报条件
1.天津市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2.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3.企业近四年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(即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)不低于2.5%,企业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,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;
4.除满足以上条件外,还应达到以下任一条件:
(1)企业注册时间3年(不含)以上20年(含)以内(按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计算,以下同),申报评价当年往前的第四个年度(以下简称基期)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,基期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%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;
(2)企业注册时间3年(不含)以上20年(含)以内,基期企业职工总数不低于100人,基期至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%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;
(3)企业注册时间5年(含)以内,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;
(4)企业注册时间10年(含)以内,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;
(5)企业注册时间20年(含)以内,企业曾获得单笔单家创业投资1000万元(含)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