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据入账的两种情况
发布日期:2017-07-20 23:35:13 浏览次数:
财税实际工作中可以以收据入账的情况:
1.个人一次性开具的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入账,应载明:收款单位名称、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、支出项目、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。
2. 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,财政局举办的培训收费,开具收据,还有一些企业收取的手续费,开具的是统一制定的财政收据,如到邮政甚至一些银行进行转账支付,其收取的手续费所开具的票据就是专用专制的收据,这些是可以入账的。
其他收据一律不得入账充当成本费用。